-承接凉亭木屋、廊桥花架、楼梯木地板等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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炭化木的工业生产始于20世纪90年代,起源于欧洲。国内外炭化木生产设备可分为窑式和罐式两大类。炭化木设备各有特点,但有共同的要求,其工艺过程也有共同的特点。现根据笔者的设计及生产工艺实践经验总结如下。
无论是窑式或罐式的炭化木生产设备,都应满足如下四点要求。
1.设备应有强大的热功率,使窑(或罐)内介质能较快地升至180℃甚至220℃的温度。要做到这一点,首先热媒的温度应能达到240℃~270℃。因此,常采用导热油做热媒。其次供给窑(罐}内散热器的导热油的流量应足够大,管道应足够粗。其流量为同容量常规干燥窑蒸汽流量的5倍左右。窑(罐)内散热器的散热面积应足够大,约为同容量常规干燥窑的5倍。
2.流过窑(罐)内材堆的气流速度要高。高速的气流有利于从散热器至材堆的热量传递,同时也能保证干燥及炭化均匀。
3.壳体及窑(罐)内设备应耐腐蚀且保温、气密性要好。木材炭化时,窑(罐)内介质温度很高,木材中释放出的醋酸等酸性物质,对设备有一定腐蚀性,故炭化设备采用不锈钢或铝材制作,窑(罐)内尽量不使用钢材。另外,对保温、气密性要求比常规窑更高。
4.窑(罐)内应充满过热状态的水蒸气或惰性气体,基本不含空气,以保护木材,防止着火,且有利于保持木材的强度。因此,除了提供足够的水蒸气之外,窑(罐)的气密性显得特别重要。